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购房维权警惕纠纷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04-01  发稿编辑:韩春梅

 

 拥有一套房子,也许是大多数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最大的投资,也是一辈子最大的希望。当我们怀揣着买房的热切期盼,却遭遇到逾期交房、规划改变、房屋质量纠纷等种种不悦。平武法院针对近来来审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情况,为购房者可能遇到的风险提供对策建议。

常见问题:

第一,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购房人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或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并赔偿无法按期交房的损失,或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等。

第二,购房人不能如期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交房后,因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未通过验收等原因,致使购房人不能如期取得房产证,购房人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并支付违约金。

第三,开发商对房屋的配套设施宣传不实。开发商交房后,配套设施与广告宣传相距甚远,购房人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请求解除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购房者因房屋质量瑕疵提起诉讼。商品房存在渗漏、空鼓、裂缝等质量瑕疵,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履行修复义务。

针对存在的风险点,平武法院建议买房者应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第二,认真审查买卖合同条款以及相关的补充协议。尤其是涉及到交房条件、交房时间、办证时间、支付违约金的条件等重要条款。

第三,认真研究质保资料。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四,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初步的预估和判断。提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首付比例及个人征信情况,避免房价波动或政策调控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蔡佳峻)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