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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04-01  发稿编辑:韩春梅

 

近日,平武县法院审结了被告人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

平武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两罪名向我院提起公诉。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充分贯彻实现了“以庭审为中心”,法庭在初步开庭审理后认为如要认定被告人李某犯强迫他人吸毒罪,证据尚有不清楚,故在庭审后建议公诉机关补充侦查相关证据;随后因被害人杨某某及另两名证人张某某、王某某均属未成年人,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宜请三人到庭作证,故由法院依职权会同公诉机关主动前往被害人及相关证人居住地,再次调取了三人的证人证言,后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当庭质证。

本案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并经合议庭认真评议以及报请院审委会讨论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操犯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证据不足,认定其强迫他人吸毒罪不成立,最终以被告人李操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本案中因毒品受到侵害的多名人员均属未成年少女,本该是阳光健康的花季少年,却因毒品受到心灵、身体的伤害,让人深感痛心。综合本案,造成这样惨痛事件的原因除了他们本身对自己的约束力以外,缺少父母及身边人的关爱和正确引导都是酿成苦果的原因之一。今后的生活中,我们还应不断加强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更加深刻明白远离毒品的重要性;同时,还要对身边的亲人、朋友予以更多关怀,尤其是对未成年,要给予他们正确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树立正确的是非观,避免误入歧途。(张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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