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野猪泛滥成灾与人“争地盘”,为护庄稼老人私藏火药枪触犯刑律。28日上午,江油市法院对发生于该市北部山区马角镇马阁寺村的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进行公开宣判,65岁的被告人赵某因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赵某居住的马角镇豹林村(现合并为马阁寺村)为深山老林,近几年来由于封山育林促进当地植被大为改善,成为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乐园。然而,野猪的泛滥,却给村民们辛勤耕种的庄稼带来灭顶之灾。于是,便有一些老猎户拿出过去私藏的火药枪,防范野猪群,捍卫来之不易的粮食。
2011年12月15日,江油市公安局马角派出所在开展“灭枪治爆”行动中,从被告人赵某家里查获火药枪两支。今年2月16日,赵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江油市公安局取保候审。5月2日,江油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赵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28日上午,在江油市马角镇豹林村村委会议室,江油市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对被告人赵某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旨在以案说法教育群众。鉴于赵某认罪态度较好,遂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赵某表示服从判决。宣判结束后主审法对该案进行了释法析理,在场百余群众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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