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失亲人,已是人生不幸。为分割遗产,两姊妹对堂公簿,再丧亲情。日前,平武法院法官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原则,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调结了这起特殊的财产分割案件,姊妹俩法庭握手言和。
被继承人孙某生前系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本案原告孙x系被继承人的养女,被告孙xx系被继承人的继女。2011年11月被继承人去世,留有遗产住房一套、银行存款三万元以及依照相关政策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一万余元。被继承人生前遗嘱对房屋写明处理意见:房屋70%归被告孙xx所有,30%归原告x所有。后被告孙xx按房屋份额折价5.8元给付原告孙x,但因对其他财产分割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孙x于2012年4月11日起诉来院,要求分割一次性抚恤金及被继承人生前银行存款共计2.3元。
面对这起特殊的财产分割案件,平武法院法官坚持大力推进司法调解、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方针, 以法律和亲情说服教育,经过庭前、庭审中春风化雨般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了财产。姊妹俩化干戈为玉帛,在法庭上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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