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云县纪委监委立足“三个更有力”,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监督检查更有力,营造监督氛围。采取调阅资料、进村入户走访、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盯紧贫困户识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把监督的内容及方式、重点关注的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电话等对外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有力做到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同步,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结合。(新华网4月12日)
有效预防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需要纪检部门对精准扶贫工作实施“精准”监督,做到“抓早抓小”, 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一要精准摸排,及时发现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增强工作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策应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意义。要深入调研、摸清实情,为基层对照排查、自查自纠提供有效遵循。民政和扶贫开发部门要全力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制定扶贫计划,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全面厘清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任务。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视野,依纪积极主动查处扶贫开发相关的违纪问题。充分发挥各方主观能动性,完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体系,形成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乡镇党委政府主打、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把任务分解到村居、责任落实到基层。敦促各方对照有关文件和标准及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以“三逐一”为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有扶贫项目逐一实地察看、所有资金流向逐一梳理明细、所有问题疑点逐一调查核实,从账册入手按图索骥,盯住资金流向顺藤摸瓜,全面“扫描”筛查,认真核查比对,深挖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二要精准查处,及时处理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在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和专项治理中,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通过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措施,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压力传导下去,切实打通扶贫政策资金通往贫困地区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努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规范、有序,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从严查处;对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部门领导严格问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扶贫开发领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对扶贫开发中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文/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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