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三台县潼川工商所成功调处因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儿童玩具枪、火药盘,致使儿童右手在除夕夜被无端自爆的火药盘炸伤的消费申诉案件。
2013年2月9日,儿童(小学一年级学生)韩XX在三台县迎宾广场智慧儿童玩具店购买塑料手枪一支,配套火药盘二盒(4盘装/盒)。当晚该儿童将手伸至衣袋内时,装于衣袋内的整盒火药盘突然爆炸,致其右手被炸成2度伤,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于2月24日方出院,共花去医疗费用3350余元,且右手尚未完全痊愈,尚需后续治疗,以致该儿童无法按期入校就读,给受伤人及其家人造成较大的身心伤害。
潼川工商所接诉后,立即开展深入调查、调处工作。经查,该玩具枪药具均系“三无产品”,经调解由经营者一次性向消费者赔付住院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4350元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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