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假酒伤了身体商家赔了两万多
【案情简介】
去年7月,消费者胡先生向三台县消委会和三台县食药稽查大队、经济检查大队投诉举报称,他与朋友在三台潼川镇某餐吧就餐饮酒后,因身体不适住进了医院。他怀疑当时饮用的某牌白酒有质量问题,请求核实查处并调解,要求经营者赔偿其经济损失。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 上述三部门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商请该白酒生产厂家打假人员对该批白酒进行了鉴定,确定该批白酒为假冒产品。随后,三台消委会牵头组织消费者、餐吧与该批白酒经营者进行现场调解,责成该白酒供货商依照《消法》相关规定,赔偿消费者胡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25000元,并当场兑现,各方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该案属于消费者要求经营者在承担正常的赔偿责任后,再依法承担超过消费数额数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案例。目前,这种赔偿要求通常适用的法律是《消法》和《食品安全法》。经调解人员仔细分析,本案中胡先生有关赔偿的诉求更适用于《消法》规定,于是依此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郭东 周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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