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武法院水晶法庭的法官来到土城藏族乡独木村,在公路边的农家院里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被告米某某为了发展家庭经济和给妻子治病,在原告处贷款2万余元,双方约定于2014年归还贷款。但不幸的是,被告米某某在干活时不慎摔断了腿,还造成了手指残疾,也失去了经济来源,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原告遂诉至平武法院。了解到被告方的困难情况,承办该案的法官决定进行巡回审理,尽可能减少被告方的负担。办案法官与原告方一起来到了土城藏族乡独木村,并向当地一户村民借用了家中的桌椅,摆放成了临时法庭,调解工作在群众家中展开。办案法官向双方告知了权利义务,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总结了案件争议的焦点,理出了调解思路,并着重向原告方做工作,望其体谅被告的难处,给予合理的宽限。在得到积极回应后,办案法官又耐心地向被告做说理释法工作,希望其在养好身体的同时,努力想办法尽快归还贷款。通过办案法官的努力和双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案件得以圆满结案。当地围观旁听案件调解的村民对法官的工作都给予了称赞。
同时,办案法官还主动联系当地村社干部,说明来意并希望村两委能从政策扶持上积极帮助米某某渡过难关。对于被告米某某需要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法院最终决定予以免交,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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