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平武法院成功调处一起亲情刑事案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02-27  发稿编辑:韩春梅

 

去年8月,平武县平通镇某村47岁的房某某到妹妹家与妹夫罗某某聊天,因为话不投机,两人吵起来并发生打斗。罗某某一只眼被打瞎。房某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赔偿了罗某某5万元,并被法院判刑3年,缓刑5年。

一拳打瞎一只眼    

争吵中,房某某一拳打在了罗某某的左眼上。房某某自知闯了祸,跑到平南乡政府向工作人员报告,说自己把妹夫罗某某的眼睛打出血了。房某某以为三五百元就能治好,谁知经法医鉴定,罗某某的左眼瞎了,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妹夫索赔损失60万

平武县法院开庭审案期间,罗某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法院判决房某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0余万元。房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表示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力赔偿。    

判三缓五分期赔5万

法官主持调解,给房某某讲清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得不到谅解,判刑起点就在3年以上。但房某某家庭经济条件一般,60万元赔偿,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只好苦苦哀求罗某某。最终罗某某还是看在岳父等亲属的面子上,同意房某某总共赔偿5万元,并达成分期分批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的协议。   

2016年12月1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房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房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且属家庭纠纷并达成赔偿协议。对房某某判刑3年,缓刑5年。

宣判后,房某某服判,判决生效。(唐红)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