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棒“歃血结盟”,想同日发达,不想却同日坐牢,遗为笑柄。8月15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韩国民,1978年生,四川省江油市新兴乡农民,中专文化。自小父母离异,他跟火爆性子的父亲。所以他的脾气也暴躁,动辄拳头相向。2001年9月、2005年8月分别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被绵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教一年半,2006年6月、2012年11月分别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拘役4个月。
王光,1980年生,四川省江油市彰明镇农民,中专文化。
唐朝行,1984年生,四川省江油市三合镇农民,初中文化。
钱多,1991年生,四川省江油市三合镇农民,小学文化。2014年7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韩国民和王光是中专时的同学。韩国民在校期间就以打架斗殴出名,是人所共知的“花头鸭”。而王光一直对韩国民崇拜有加,以为韩国民孔武有力,是真正的“男子汉”。中专毕业,学校不包分配,两人就在江油市三合镇租房打工。因此认识租房附近臭味相投的唐朝行和钱多。不久,四人按年龄大小,结拜为兄弟。韩国民最长,而且坐过牢,自然就是“大哥”,王光为老二,唐朝行和钱多分别为老三、老四。誓词:“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发!”之后刺破手指,喝了血洒,即所谓的“歃血为盟”。从此,四人同进同出,胡作非为,横行乡里。渐渐地,附近的群众就把他们叫做四天棒,惹不起还躲不起吗?都避的远远的。
四天棒隔三差五到城区吃喝一番,以加深“感情”。今年3月1日晚,四人驱车来到城区一家烧烤店“潇洒”,啤酒喝到11点,王光憋得慌,而烧烤店简陋,上厕所要到对面街去。王光醉醺醺、脚步踉跄、大摇大摆地横过街道时,差点儿被蔡大功开的车撞到。蔡大功猛地急刹。王光骂道:“瞎了你的狗眼,吓大爷一跳!”蔡大功不好气道:“你乱横街道还有理?”王光说:“这街道就是我家庭院,我爱怎么走就怎么走!我现在还想睡觉呢,你管得着吗?”说完在车前一躺。蔡大功只好熄火。
随后出来“放水”的韩国民见状,上前一拳砸向蔡大功。之后拉开车门,拖出蔡大功继续殴打。蔡大功忍痛爬起,跑进旁边一家烧烤店躲避。
韩国民高喊:“老三老四,老二被人打倒在地了,快来!”唐朝行和钱多闻讯跑出。唐朝行打开他那辆轿车的后备箱,拖出一把长刀,跑进蔡大功躲避的烧烤店追杀,砍伤蔡大功的头部。钱多也“不甘示弱”,掏出小刀刺向蔡大功的左小腿。蔡大功倒地后,韩国民和王光继续对他进行拳打脚踢,致使蔡大功左额顶部和左小腿皮肤裂伤。后经法医鉴定,蔡大功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烧烤店老板打手机报案。警察赶到现场时,韩国民、王光、唐朝行以推搡拉扯的方式,阻拦警察执行公务,而钱多则趁机逃走。到了派出所,王光和韩国民以警察妨碍他们继续喝酒吃烧烤为由,挥拳打向警察,致使办案警察鼻根皮肤裂伤,右胸壁等部位软组织挫伤。后经法医鉴定,该民警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第二天,钱多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谎称昨晚喝多了,对持刀伤人的事记不清了。
8月15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韩国民、王光、唐朝行、钱多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韩国民、王光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韩国民、王光犯两罪,应两罪并罚。钱多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撤销缓刑,两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第293条、第25条、第69条、第77条、第67条之规定,判决:
韩国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王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钱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现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唐朝行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听完判决,老大居然还有心思对老四说:“还好,咱俩将同日出狱!”(梁柱生 程立雪 兰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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