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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神偷落网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12-25  发稿编辑:韩春梅

 

他力气很大,可惜没把力气用在正道上,结果被自己的力气推到了监狱里。12月21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王大力,1993年生,四川省三台县金鼓乡农民,初中文化。也许因为名叫大力,所以他从小很注意锻炼臂力,成年后,他的力气比同龄人大得多。但他不把这一身力气用在务农上。出去打工,也拈轻怕重。最后发展到偷鸡摸狗。

今年3月29日下午4点多,王大力窜到绵阳市涪城区一栋楼房前,从窗口往一楼罗婷家里看了看,判断屋里没人后,他就抓住厨房窗户的防护栏,一使劲,竟然把不锈钢防护栏扳断两根,弄出了一个缺口。他从那缺口钻进去,把罗婷放在卧室里的现金2193元、金戒指两枚、金吊坠一个、仿玉石吊坠一个、农行U盾一个、港币三枚、农村信用社储蓄卡一张盗走。在逃离现场时,被群众抓获。被盗物品全部返还罗婷。绵阳市公安局对他刑事拘留几天后,取保候审。

王大力出来,这个年轻的法盲想,抓到了不过是教育几句就放人,他不放人还要管饭;如果没被抓到呢,那就算我运气好。所以他决定还是偷。

6月5日晚,王大力进入他打工的绵阳市一家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把早就瞄好的五捆铜芯电缆线共1728米盗走。大力神偷到底力气大,这五捆沉重的电缆,他一趟就扛走了,大气都不喘一口。后用电动三轮车拉到绵阳一废品收购站销赃,得赃款5370元,并用赃款买了一部渴慕已久的苹果4S手机。第二天到江油市九岭镇踩点时被抓获。

12月21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大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及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67条、第52条、第53条之规定,判决王大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兰有斌 梁柱生 程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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