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梓潼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补金泉诉被告潘长菊、黄雪、财保公司梓潼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庭上,合议庭法官着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司法用语规范,措词严谨,郑地有声。在旁听席就坐的县委政法委、县人大执法监督室、县政协联谊委等部门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院领导及全体干警观摩庭审,并对照手中的《庭审监督评分表》进行严格打分,切磋庭审技艺。观摩庭审受到了观摩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
这是梓潼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正在开展“争创两个一流”、“基层组织建设年”、“阳光司法年”、“素质提升年”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系列主题活动的一个缩影。为开展好这次观摩庭审,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责成分管领导和有关庭、室、处、队分工协作,确保观摩庭审收到实效。本着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法组成有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承办法官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制定了详尽的庭审预案,并对值庭安保、后勤保障进行了周密安排、落实。在庭审中,审判长熟练驾驭庭审,合议庭成员各司其职,配合默契,始终做到了六规范:即规范庭审秩序;规范庭审纪律;规范庭审礼仪;规范庭审用语;规范法庭布置;规范庭审记录,确保了整个庭审规范、秩序井然。
通过观摩、规范庭审让当事人有话讲在法庭,有据摆在法庭,消除了当事人对法官和法院的误解。通过观摩,审判人员相互交流学习,大大提高了法官庭审驾奴能力和为民司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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