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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化纠纷 忍辱负重促和谐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2-08  发稿编辑:景秀丽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是协调劳动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即使在仲裁委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也要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日前,游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案件:彭某本身在外地打工,苦无技术,回老家找自己的朋友(某企业的工作人员)想进厂当学徒,作为朋友不好拒绝,就瞒着单位负责人让彭某进厂学手艺,结果上班第一天彭某就弄伤了手。因为彭某不懂其间的法律关系,始终认定自己跟单位有劳动关系,受伤应当属于工伤,要求单位为自己赔偿工伤待遇。仲裁委接案后到企业调查到了真实情况,认定申请人彭某与企业之间也不具备劳动用工关系,所受的伤也不属于工伤。此仲裁裁决结果引起申请人的不满,大闹仲裁委办公室,情绪激动、拉扯推搡工作人员,但仲裁委工作人员好言相劝,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始终为其耐心讲解法律法规。事后,仲裁委工作人员依然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争取调解机会。一开始,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仲裁委工作人员认真研究案情,以法明理,法情并举,劝说双方理智对待赔偿问题。双方当事人被工作人员耐心调解的精神所感动,最终达成一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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