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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女遭遇家庭暴力 盼你伸出援助之手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4-13  发稿编辑:刘庆

    安县秀水镇妇女张凤蓉,今年43岁,5·12大地震将她的家夷为平地,也夺去了她丈夫的生命。2009年,经人介绍,她与安县秀水的张某结为夫妻。随后,为了供养在成都读大学的儿子,张凤蓉随同张某到浙江余姚市打工。2010年1月23日晚,夫妻俩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张某持刀向张凤蓉猛砍,最后她倒在血泊中,邻居闻讯后报警。张凤蓉被送到医院后,经检查,头皮缺损了一大块,鼻子被砍成两半,左手四个手指全部被砍断,左臀及左腿都被砍伤。在抢救中,张凤蓉身上缝合了数百针,输血3000毫升,才保住了生命,但左手小指已经无法接续,被迫截去。张某随后被警方刑事拘留。躺在病床上的张凤蓉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此事经余姚日报、余姚电视台连续两次报道后,在余姚市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爱心之家”慈善组织发起网络募捐,热心的余姚市民也纷纷慷慨解囊,共为张凤蓉筹集医疗费用62000余元。考虑到治疗费用,张凤蓉母子决定回绵阳进行二期康复手术,手术费用缺口仍然很大。


    3月17日,市妇联副主席田秀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科长费元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何立群、绵阳晚报记者及四川万法律师事务所赖江涛律师、四川众城律师事务所刘昕律师到绵阳市中心医院骨科病房,看望慰问张凤蓉并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看到病床上伤痕累累的张凤蓉,听到她对案发经过的陈述,在场人无不动容。田秀辉副主席为张凤蓉送去慰问金,安慰她安心养伤,妇联组织永远是她的娘家。费元吉告诉张凤蓉一定要相信法律会还她公道,法律援助中心是她坚强的后盾;要求办案律师全力承办,尽快收集相关证据,与余姚警方联系,必要时可以与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异地协作,共同推动案件的实质性进展。张凤蓉之子杨洋对市妇联、市司法局的关心非常感激,表示一定会克服困难照顾好妈妈。(张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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