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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多方联动确保低保稳续推进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05-04  发稿编辑:韩春梅

 

 (一)低保审批。2017年我县63个镇乡经过低保审核程序后,三台县共审核通过农村低保对象27749户,47299人,月发低保金641.6万元;城市低保对象9658户,20339人,月发城市低保资金539.7万元,与之前相比共减少低保对象872人。其中我县农村低保中兜底建卡贫困对象有6664户,11888人,月享受低保资金168.33万元。

(二)局际审查。经过县民政局、县财政、人社、住建等相关单位的配合,我县将拟享受的低保对象进行手工数据比对,共取消了领取社保对象51户,有工作单位对象12户,经商办企业对象89户,农村低保对象在城市购买商品房111户,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8户,按重残低保政策单独申报但不是重残或未成年对象18户,已死亡但仍然申报为低保对象8户。通过城乡低保局际会审确保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在我县内无领取社保(计算收入后超标)享受低保、无经商办企业人员在享受低保、无在城市购有商品房在享受农村低保等情况。有效减少和遏制“骗保”“错保”等问题。

(三)联合检查。按照我县制定的低保检查方案,民政和财政联合对我县农村低保对象有较大幅度增加且目前农村低保比例较高的部分镇乡低保工作进行检查,首先对低保一户一档工作进行了检查,查看了是否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图片和会议档案记录。其次入户对低保对象领取低保金的情况进行了询问,查看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村组干部在低保审核过程中收取了费用,是否存在二次分配,抽丁等违规行为,是否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再次检查了建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的情况,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最后检查了是否镇村进行了长久公示,低保对象享受低保期间,必须接受群众长久监督。  (三台县民政局刘炜、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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