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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6-24  发稿编辑:韩春梅

 

党员干部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贯彻者、执行者,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应当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永不懈怠,努力奋斗,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干部。(中国理论网2018年6月15日)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是党的宗旨的具体践行者。一名合格的党员应该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的事业,在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建功立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奋勇前行。必须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为民宗旨。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检验标尺。必须联系岗位职责,发挥模范作用。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现实体现。作为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决不能说在口头、停到纸上、流于形式,而是要到实实在在地干事创业、履职尽责中去践行。党员干部要主动把来自群众的意见建议、合理诉求记在心里,以等不得、拖不得的积极姿态干到实处。要善于把群众当亲人,每时每刻、随时随地都要把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保持好与群众的紧密联系,多到群众中去走一走、看一看,不断加深干群感情,也让更多的问题自源头上得到解决,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和信赖。(文/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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