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日前,省纪委通报了7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分别是:1.咸阳市武功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红旗因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设立“小金库”等问题被问责。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该局违规报销中层以上负责人个人手机话费,共计25万余元;2013年至2014年,该局违规发放节假日加班费,共计34万余元;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该局下属单位违规收取办证群众照相费,共计16万余元,并设立“小金库”,用于报销因公产生的各项费用。2018年3月,马红旗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陕西日报6月11日)
落实“两个责任”要动真格,不能只停留在文件和责任书上,工作上要大胆创新机制,在细节上下功夫,要通过细化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惩推进责任落到实处。公平合理奖惩。对于职责不清晰,分工不合理,党委主体责任不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严格问责,督促限期整改。以严格的奖惩制度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明确考核细则。要落实“两个责任”,既要制定出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又要制定出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考核,而且要进行分别的考核,更重要的是要弄清楚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不是由纪委来负责的。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这样才有利于“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文/兰林夕)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