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靖远县纪委监委重点关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严查快处“微腐败”,已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4件,给予纪律处分25人,组织处理11人。靖远县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重点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6个方面的28个具体问题进行督查。要求各乡镇建立扶贫领域问题查处情况月报制度,督促其对职责范围内扶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中国甘肃网5月31日讯 )
要落实督查责任。通过压实主体责任,专门成立基层“微腐败”督导组,明确组长及成员,到各村组逐项督导,要求对问题线索查处拉出时间表,做到应查尽查。聚焦信访问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聚焦扶贫资金、粮食直补、农村低保、大病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深挖问题线索。
强化明察暗访。通过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实现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全方位、全覆盖督查。不断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开展“主动下访察民情”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要走到乡镇、村社和农户、企业,深入听民心访民声,与基层群众拉家常,从群众的“只言片语”“衣食住行”中,深挖细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定期开展接访活动,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和现场接访的方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预防“微腐败”,要引入“阳光机制”提高资金“透明度”。基层工作量大面宽,涉及人员多,经费零散,因为监管力度长期匮乏,很多公示、听证等保障社会公平、公正的措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这样一来,基层干部就有了很多贪腐的机会,贪腐行为成几何数的增值。要想控制基层贪腐,基层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办理,对一些重点项目和资金要主动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文/任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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