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保山市委组织部对973名市管干部2017年度集中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进行了全覆盖复查。经认定,有18人违反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11人不如实报告本人名下或妻子或子女房产和车位,7人不如实报告其妻子、子女投资经商情况,其中,1人还未如实报告本人持有出入境通行证,2人未报告本人其妻子购买持有的投资型保险。近日,保山市纪委对18名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领导干部在全市进行通报,16人受到党纪处分,其中14人受到警告处分,2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2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要充分认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无足轻重的小节问题,而是对党忠不忠诚、老不老实的具体体现。瞒报非小事、说谎有代价,要切实对自己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担当负责。”保山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云南日报5月31日)
个人事项报告重在“如实”,对不如实“报告”的干部,要从严问责。近年来有多名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暂缓任用或取消资格,发现严重问题的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笔者认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必须在监督与管理这两个方面下足功夫,以严字当头,促使干部作风转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是干部管理的一个关键,要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审核作为监管和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最关键的环节。
要加强学习培训,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填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讲明要求,领会填报精神,为从严从实填报打下基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要将如实填报作为重要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或故意隐瞒。
干部监督部门要注重填报后的核查核实,确保填报质量。“抽查核实”应该把握重点,即拟提拔重用考察对象、单位 “一把手”、后备干部人选、涉及有关举报的领导干部纳入“必核”范围。核查要做到精细、全面、彻底,将监督关口前置,做好走访调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干部,有效预防“带病提拔”,确保干部监管取得实效。
要严肃落实问责机制,对无正当理由不报告或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起好震慑和教育作用。(周一)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