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开启新的征程,新使命提出新的要求。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部署,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为新时期以强化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着力方向。这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回望过去五年全面从严治党波澜壮阔的历程,全面从严治党正是由强化监督开始,在强化监督中坚持和深化,也唯以强化监督不断引向深入、实现标本兼治。(人民网2018年5月8日)
从严治党,最基础的措施就是要从思想教育入手。要采取有效地方式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等。同时,还有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教育,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加强政绩观的培养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实实在在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为了全体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个人私利,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是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公信度的必要措施。
从严治党,要强化干部的日常监督监督。通过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得以顺利实践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根治腐败的关键环节。
从严治党,要强化对问题的追责问责。党中央鲜明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红脸出汗,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在越来越严的监督中将党纪的威严立了起来,管党治党实现才能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深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轻微的问题要就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对严重的问题要启动问责程序,及时查办,形成震慑。
从严治党,要通过完善制度常抓不懈。如果制度构建与管党治党相脱节,党的建设中有的制度就会被虚置、成摆设,出现重“建”而忽“治”,形“建”而虚“治”的现象。把党的制度建设与制度化的政党治理紧密联系起来,突出了制度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价值。从制度建设到制度治党,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要着力解决现行制度滞后性问题,把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与制度的完善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文/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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