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仁县又对8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和诫勉谈话,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引起不小震动。去年以来,在该县盯紧“不作为、慢作为、不会为”等问题,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中,已有52人因“为官不为”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为解决党员干部缺乏担当、执行不力,作风漂浮、效率低下等问题,该县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力、重点项目建设领域、民生资金管理和使用领域等13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审查,做到“零容忍”。对“为官不为”典型问题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人民网江西2018年4月9日)
深入治理“为官不为”,必须强化干部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提升监督实效,要增强制度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执行力,要在“能用 ”和“管用”上下功夫,制度要力求具体化、刚性化和系统化。要加大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为官有为。
治理“为官不为”,必须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要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要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宗旨意识。以弘扬焦裕禄精神,学习先进典型为重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及时清洗思想上的灰尘,进一步端正思想,解决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推动领导干部转变思维方式、转变工作模式,增强“为官有所作为”意识。始终把群众放在第一位,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文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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