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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讲规矩明底线的模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4-29  发稿编辑:韩春梅

 

 4月10日,娄底市纪委市监委组织第二次中心组(扩大)学习,对《监察法》进行专题学习。娄底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市委巡察办(组),娄星区纪委区监委以及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纪委近300人进行集中“充电”。“监察委不是司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是反腐败的政治机关。”培训中,娄底市纪委常委罗灿以《监察法学习六问》为题,从监察委的性质、职责、监察对象、监察权限、留置措施、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对《监察法》进行了深入解读。(人民网2018年4月16日)

纪检监察机关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的态度和水平备受关注,一举一动都可能被其他执法部门当着工作参考,稍有不慎就会产生负面作用。可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增强法治意识,为党员干部树起遵纪守法、秉公执法的标杆。纪检干部要当好讲规矩明底线的模范,一要学法、懂法,用较为系统的法律知识武装头脑,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和崇尚法治的精神,坚持用法律的眼光观察问题,从法律的视角分析问题,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绳处理问题。二要用法、守法。坚持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客观公平、程序正当、秉公执法。纪检监察干部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二是要心存敬畏,秉公用权,自觉接受监督,严防“灯下黑”,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熔炉中不断淬炼自己;三是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敢于直面困难、勇于担当,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文/任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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