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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制度作用关键在于“执行”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4-09  发稿编辑:韩春梅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制度建设既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改革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开展工作。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监察法的贯彻执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察法,以立法形式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大意义。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领会监察法,切实抓好贯彻执行,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使反腐败斗争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法治轨道进行。(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4月)

监察体制改革是涉及诸多领域的深刻变革,必须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体系。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制度建设的根本遵循,建立完善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体系,充分体现党委决策权、审批权和监督权,发挥好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制度优势。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贯彻执行,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再好的制度,不去贯彻执行,必然会走了样,变了形,成了“软面条”、“橡皮筋”。制度是社会关系和交往活动中的规范体系。它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许做什么,以及违反制度规定的后果,有很强的导向功能,是判断社会行为规范与否的准绳,具有规范性、强制性、明确性和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当前,面对各种复杂的社会形势,进一步完善制度固然必要,但不折不扣地执行现有的各项制度更为重要。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制度最大的挑战就是要勇于负责,要敢担当。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才能发挥好制度的约束作用。要定期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结果运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有效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才能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文/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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