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20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的案件来自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查处的20起问题中,惠农领域违纪问题最为突出,共通报了7起,占35%;集体“三资”违纪问题5起,占25%,还涉及土地征收违纪问题,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和其他违纪问题。其中村居干部查处最多,为15人,占全部人数的65%;乡镇干部查处5人,其他干部查处3人。违纪的情形中,套取类占40%,侵占类占30%,截留类、违规发放类、挪用类、收受财物类共占30%。(人民日报北京3月10日电)
通报违规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曝光违规违纪的典型集体或者个人,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惯常做法。通报和曝光的手段,其作用是明显的。首先,能够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不管当事人职务层级高低,不论涉事案例大小,只要一经曝光,就能对广大党员干部形成警示,让他们有所畏惧,更加明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通报违纪违规问题,能够形成清晰的参照,典型的案例往往具有参照价值,每一个典型案例可能都不是孤例,实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群体内存在。参照通报或者曝光的典型案例,广大党员干部就能找准参照,更加明确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从而形成对自身行为的引导或者指导;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曝光,其实也是在传达一种态度,那就是全面从严治党是持久的、深入的、动真碰硬的,任何一个人特别是党员干部都不能心存侥幸,以为能做漏网之鱼或者法外之人,要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遵循之态,铭记在心、落实于行。(文/子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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