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科学总结和提升,体现了党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坚持与发展,为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需要我们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人民网2017年12月1日)
强化选人用人监督,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全程监督。程序的公开公正与规范,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的前提条件,没有程序的公正,很难有结果的公正。规范选人用人的程序与制度,完善监督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使纪检监察部门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使群众清楚组织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利,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推动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行任前考试,筑牢干部思想防线。坚持把理论教育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干部党章意识、法治意识、廉政意识,警示干部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知敬畏,明底线,把纪律和规矩牢固树立起来,让党的纪律、党性观念、法律思维在领导干部心中扎下根。
强化问责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实行查核结果抽查复核和分析研判,对处理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查办,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建立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推广实时监督系统,使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有迹可寻、有据可依。(文/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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