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选人用人,为的是干事创业。只有把事业需要、岗位需要跟干部的个人秉性、成长规律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人事相宜、人岗相适,才能提高选人用人的精准度,为党和国家的事业集聚中坚力量。(人民网2017年12月4日)
正如习总书记所说,用人真正做到了公道正派,其他的都变得简单了。这是干部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干部服气,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严格考察,确保干部素质过关。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公道正派选人必须遵循的标准,是公道正派核心理念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选人用人上要坚持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对那些政治过硬、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个性鲜明、不怕得罪人的干部;那些心系群众、埋头苦干、正派做人、扎实工作、有思想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要坚决用好用到位。同时在干部履新任职前,实行考宪法、考党章、考廉政法规等综合知识考试,从机制体制上把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的“软”任务转化为一种“硬”制度。既是为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敲警钟、也是通过考试让党的纪律、党性观念、法律思维为干部履职尽责划定“纪律红线”。
严格审核,防止“带病推荐”。 严把干部审查关,每一个程序、每一步推进都要充分体现党组织的主导地位和集体把关作用。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要收集纪委和信访部门对干部的廉政意见,同时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注意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尊重了解情况的少数人的意见。
严格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选人。有权必有责,有规应遵守,违规要查处,失责须追究。选人用人工作,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现实中,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与选人用人监督不到位、出了问题难以实行责任追究有密切关联。因此一定要完善监督方法,强调责任追究,对有效解决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将起到积极预防和制约作用。对不认真履行推荐干部职责,导致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并进行“一案双查”。(文/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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