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省纪委通报5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坚决纠正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等“为官不为”现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福建日报2017年12月7日)
整治“为官不为”需进一步强化监督。要紧紧盯住“一把手”、关键岗位、等重点对象,完善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把管理关、监督关,促使他们愿干好事、能干好事、不干坏事。干部监督要严格干部惩处不手软。对“为官不为”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做到有责必问、违纪必究。要加大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处置力度,对那些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群众意见大的干部,及时诫勉谈话,进行组织调整;对因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严格实行问责。整治不为要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的提升。习总书记曾经讲到: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如果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处理。 (文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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