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科学总结和提升,体现了党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坚持与发展,为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需要我们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人民网2017年12月1日)
党管干部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是解决“为谁选人”的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就是说我们的干部工作,根本职能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人,按照党和人民的意愿选人,确保各级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手中,这是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取得的重要经验。要严把审核关。要认真听取本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组组长的意见,信访部门情况,防止“带病推荐”。不认真履行推荐干部职责,导致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并进行“一案双查”。有权必有责,有规应遵守,违规要查处,失责须追究。选人用人工作,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现实中,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与选人用人监督不到位、出了问题难以实行责任追究有密切关联。因此一定要完善监督方法,强调责任追究,对有效解决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将起到积极预防和制约作用。
强化选人用人监督,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全程监督。程序的公开公正与规范,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的前提条件,没有程序的公正,很难有结果的公正。规范选人用人的程序与制度,完善监督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使纪检监察部门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使群众清楚组织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利,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推动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问责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实行查核结果抽查复核和分析研判,对处理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查办,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建立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文/周舟)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