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和期望。为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中纪委“三转”精神,明确把握纪检监察组织的角色定位,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维护党章的“执纪者”,从严治党的“主力军”,摈弃袖手闲坐的沉沉暮气,焕发勇挑重担的蓬勃朝气,以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激情汇入反腐倡廉的时代洪流。(党建网2017年12月)
纪检监察机关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的态度和水平备受关注,一举一动都可能被其他执法部门当着工作参考,稍有不慎就会产生负面作用。可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增强法治意识,为党员干部树起遵纪守法、秉公执法的标杆。一要学法、懂法,用较为系统的法律知识武装头脑,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和崇尚法治的精神,坚持用法律的眼光观察问题,从法律的视角分析问题,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绳处理问题。二要用法、守法。坚持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客观公平、程序正当、秉公执法。
纪检干部要与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力争学习教育效果的最大化;把握规律,学用结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以问题导向聚力完善制度、规范执纪,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在带头抓好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实现党法党纪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只有自身过硬,先律己后律人,才能树立和蔼可亲、充满正气的良好形象,才能带好一线纪检监察工作队伍,才能挺直腰杆去监督、执纪、问责。反腐工作迫切需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谦逊务实,虚心向学,保持学习蓄志的灵气。纪委书记是个综合、叠加的“全能型”岗位,不但需要掌握党的政策方针和政治理论、党纪党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措施,还要懂得法律法规、财税和行政等知识。只有始终保持终身学习、涵养志向的激情和灵气,才能履行好职责。(文/胡开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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