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法院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的“七项规定”中,坚持“改”字当头,对干警反映多、社会反响大的公务车辆使用进行改革,多措并举狠抓制度约束,不断创新车辆管理方式,有效扭转了车辆油修费高、公车私用屡禁不止的局面,勤俭节约风尚进一步树立,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车辆管理规定》、《驾驶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把车辆使用管理纳入目标考核范围,明确了管理者、使用者、驾驶员的责任。
二是取消分散,实行统管。成立车队,对使用年限过久、零部件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5辆警车予以报废处理,剩余的19辆警车由原来各部门分散管理、使用收归车队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优化了车辆使用率,提高了车辆安全性。
三是用车申请,网上审批。规范出车用车流程,各部门用车一律实行网上申请,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签后,车队调配车辆出车,驾驶员出车一律填写车辆使用表。
四是网络监控,杜绝私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管理车辆,为每辆公务用车配备GPS定位系统,建立了车辆运行监控网络系统,实现了对车辆的随时监控,有效防止了用车不实,杜绝了公车私用的情况发生。
五是厉行节约,严把油修。严格管理油修费用,车辆加油、维修统一按规定程序报批,到指定地点进行,并对每一辆车建立了用油档案和维修档案,据实填写加油和维修的时间、项目、费用以便审查,每月月底向院党组作出汇报。
六是严格奖惩,提升质效。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在通过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实行量化绩效考核、不定期对工作进行抽查等方式强化管理的同时,通过建立优秀奖、发放加班补贴等方式,提高了驾驶员爱车护车、节约用油、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
通过狠抓落实,公务车辆油修费用同比节约30%,车辆有效利用率大幅提升,无违纪使用车辆情况发生,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干警的一致认同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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