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获悉,经省人民政府考核,认定安县为第二批“四川省沼气化县”。
截止目前,该县已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7.24万口,大中型沼气池18口,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1处,乡村清洁工程15处,新建高标准乡村沼气服务网点141个。可年产沼气2000万立方米,年可减少薪柴消耗14万吨,相当于替代标准煤4.2万吨。年无害化处理人畜粪便50万吨,年消化农作物秸秆3万吨,为农户节约生活燃料、化肥等支出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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