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油市人民法院在集中整治企业经营环境活动中,努力为企业改革发展打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法制环境,形成“人人为法院形象增辉,个个为端正行风尽责”氛围,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江油法院首先从规范法官行为入手,对着装仪表、社会交往、审判纪律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围绕近两年审判工作重点自查了有无利用审判权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行为,有无占用企业交通工具,在企业报销费用,借办案、执行之机吃拿卡要,增加企业负担现象;有无违反规定扣押企业款物或结案后该返还企业的没有及时返还,以及对严重破坏企业周边环境的犯罪活动打击不力等现象。通过自查自纠,深入走访,共收集意见、建议45条,为提高办案质量打下了基础。
为做到公正裁判,江油法院启动了“阳光工程”,实行审务公开,在院门口设置了“审务公开专栏”,把法院及其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收案范围、收费标准、审判纪律、办案期限、当事人权利义务、举报事项等十几个方面的内容制成板面,公诸于众,接受监督。同时成立了案件质量检查室。全院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在十五日内必须送质检室质检,每月通报一次情况。
对已结案件江油法院坚持进行“回头看”,由分管院长协调有关庭长组成回访小组,对已结案件进行回访,回访率不得低于全部案件的50%,并列为年终考核的目标之一。开办“法庭传真”栏目。把群众关注的案件搬上荧屏,做到公开审理,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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