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检察院历来重视对重特大案件特别是命案的提前介入,今年一季度,该院已提前介入四件命案,分别是犯罪嫌疑人关某故意杀人案、廖某故意杀人案、杜某等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陈某故意杀人案,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命案的提前介入工作中,涪城区检察院主要通过听取案情介绍、参加案件讨论、参与勘查现场、阅读卷宗等方式介入刑事侦查活动,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以及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予以前置,既整合了办案资源,形成打击合力,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采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做法,有利于把监督工作向前延伸到侦查环节,不仅提高了案件质量、缩短了批捕、起诉时限,而且纠正和防止了公安机关违法办案的现象,切实保障了人权,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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