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司法局在开展“创模范岗位、争调解先锋”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中,7月21日,桑枣司法所和晓坝派出所一道,组织桑枣镇跳石村的王某、晓坝镇街道的肖某,就发生在1998年的一起人身误伤案,进行了调处。经过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的长时间、艰难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由王某于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补偿肖某人民币8000元,就此了结多年的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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