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飞车夺包团”覆灭记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7-04 发稿编辑:景秀丽
6月28日,倍受四川省江油市民关注的“飞车夺包团”头目杨皮、熊强因抢夺罪,分别被江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成员曹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另一名成员薛木在逃,公安机关正在加大追捕力度。
杨皮、熊强、曹出、薛木分别是江油市武都镇、太平镇的农民,都30多岁,平时不务正业,经常开上摩托车到江油城区的麻将馆赌博。2009年9月底,4人打麻将时凑到一起,很快臭味相投。几圈麻将打下来,杨皮慨叹:“咱们身上几个钱赢过来输过去,没意思,总量没有增加。”熊强说:“是呀,要到外面挖才行。”曹出讥道:“你当外面遍地黄金,随便挖?”杨皮说:“外面就是遍地黄金,就看你敢不敢弄?”熊强问怎么弄?杨皮说:“咱们不是玩摩托车玩得高超吗,咱们就靠这个弄大钱!”说完授计,4人一拍即合,成立“飞车夺包团”,杨皮、熊强自任正副“团长”。
为了“身先士卒”,2009年10月2日晚上10点半,杨皮、熊强戴上赛摩头盔,骑上一辆二轮摩托车,窜到江油市一小区外面。
“幺鸡(黑话:目标)出现!”杨皮提醒坐在后面的熊强。熊强一看:一个中年男子正在腋下夹着一只胀鼓鼓的手提包埋头走路。“自摸(黑话:知道)!”熊强回应。杨皮悄悄把摩托车开上人行道,很快来到中年男子陈某的身边。陈某警觉,正要往旁边避让,坐在摩托车上的熊强猛地把他的手提包抢了过来,大吼:“杠上花(黑话:已得手)!”
杨皮一踩油门,摩托车轰地向前冲去。陈某急呼:“抢人了!”边呼边追,可此时旁边没有行人。陈某想,即使追不上, 记住车牌也好。因此紧追不放。劫匪的摩托车很快冲出树影婆娑的人行道,冲上了灯火辉煌的大街。令陈某想不到的是,摩托车后面的车牌上,贴了一张“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广告!可见劫匪有备而来!摩托车很快消失在夜色中。陈某只好去报案。
回到熊强位于太平镇的家中,两劫匪发现,抢来的手提包里有摩托罗拉手机1部,银行卡2张,现金880元。
虽“旗开得胜”,毕竟“斩获”不大。第二天晚上9点,两人又故伎重演,骑上摩托车窜到江油市诗城路十字路口,将行人敬某的手提包抢走,内有现金3000元,小灵通1部。
两人尝到了“甜头”,10月4日晚上8点半继续作案,在江油城区一幼儿园门口,飞车将行人黄某的手提包抢走,内有现金700元,小灵通1部。
杨皮、熊强屡屡得手,曹出、薛木“分外眼红”。后经组合,熊强和薛木一组,杨皮和曹出一组。10月5日晚上10点,熊强和薛木骑上摩托车窜到江油市一厂矿生活区公路外,飞车抢走妇女彭某的坤包,内有现金780元,诺基亚手机1部,银行卡1张。
杨皮、曹出也“不甘示弱”,10月6日晚上10点半,两人骑上摩托车窜到江油市太平干道,将行人王某的手提包抢走,包内有摩托罗拉手机1部,银行卡2张......
“飞车夺包团”疯狂作案,扰乱了当地的治安,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一张大网在悄悄张开。狡猾的杨皮发现,夜里拿手提包逛街的男人突然多了起来。“这是雷子(黑话:便衣)!”杨皮要求暂时停止作案。可熊强、薛木抢上了瘾,认为没什么,换个地方抢劫就是了。10月20日晚上10点,两人窜到新建的北川县城安昌镇,飞车将行人万某的手提包抢走,万某急追。劫匪因地形不熟,拐了一下弯后,突然发现前面堆着一大堆砖头。而万某是本地人,很快抄捷径跑到劫匪的跟前。开车的薛木见状,心里一慌,致使摩托车歪了一下,把坐在上面的熊强晃倒在地。万某扑上前,将熊强逮住。薛木顾不得同伙,一踩油门,猛抬车头,“呼”地跃过那堆砖头,趁着夜色仓皇逃走。
万某和当地群众一起,把熊强扭到派出所。熊强很快供出“飞车夺包团”其他成员。半个小时后,杨皮、曹出在自己的家中落网。薛木则没有回家,骑上摩托车往成都方向逃窜。
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杨皮共参加抢劫5次,抢得现金及物品共计价值8030元;熊强共参加抢劫5次,抢得现金及物品共计价值6148元;曹出共参加抢劫2次,抢得现金及物品共计价值3390元。
江油市人民法院认为,杨皮、熊强、曹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其中杨皮、熊强夺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曹出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此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3 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的罪名成立,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第25条、第53条之规定,作出文前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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