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因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阶层的利益分配格局调整带出的矛盾日趋繁杂。社会资源分配、侵权行为、家事矛盾引起的纠纷日趋增多;实质上,这些矛盾纠纷就是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组织)之间的利益纠葛一时难以界定;这些矛盾纠纷虽然通过司法和行政手段可以解决,但要花费可观的司法、执法资源,而利用公证手段不仅可以避免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扩大,还可以有效化解矛盾,减少司法、执法资源浪费。
目前,公证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要功能是:
一、通过办理农村承包合同等公证,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农业和农村改革成果。农业、农村改革是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新一轮土地承包、林权改革等逐步展开,通过对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林权承包合同等进行公证,可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纠纷,维护改革成果。
二、发挥公证书保全证据效力,可以有效打击侵权违法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侵权行为,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纠纷日益增多,若不能及时保全侵权证据,势必导致权利人的讼累和损失。权利人通过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既可以迅速有效地保护权利,也可以通过彰示权利化解纠纷。
三、实现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可以维护社会诚信,促进经济发展。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拖欠债务现象时有发生,债权人虽通过诉讼可以实现权利,但漫长的讼期既消耗债权人的时间和精力,客观上也给不诚信的债务人转移资产提供便利,从而激起新的矛盾。通过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可以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诚信。
四、依法办理公证遗嘱,可以维护尊老养老家庭伦理,增进家庭和睦。我国社会将步入老龄社会,在目前社会保护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老年人在世时,有些子女嫌麻烦不愿赡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而老年人去世后,子女又为财产出现纷争,引发家庭矛盾。通过依法为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可以明确遗嘱归属,保护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的权利,影响和督促社会形成尊老养老的良好风气。
五、推广现场监督公证,可以保护公民升学、选房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公平,减少寻租腐败。我国现阶段,由于人口众多而社会资源有限,公民在升学、就业、买房等诸多方面不能如愿以偿,在这种情况下,派位、摇号等方式就成了过滤风险、避免纠纷的重要手段,通过办理现场监督公证,可以有效保护程序公开、公平,让人民群众放心和满意。
正因为公证工作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公证,熟悉公证,自觉运用公证预防和化解矛盾。其次,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要研究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在公证制度与化解矛盾的内在联系方面拿出新措施。第三,要注重公证质量,力争把每件案办成铁案,以诚信取信于社会,使公证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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