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公安局把重视民生、保障民生作为公安信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提高认识解难题、规范执法控源头、完善机制压势头,形成“人人重视信访、人人处理信访”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提高认识,确保履行信访职责
一是解决“思想摆位”问题。针对少数基层所队和民警认为信访工作无关紧要的错误认识,县局将信访工作作为“民心工程”,从公安机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确保社会稳定和密切警民关系的战略高度来抓落实。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组织、分管领导协调督办、部门警种各负其责的公安信访工作格局。二是解决“认识断层”问题。针对开门接访活动结束后,个别领导和民警思想认识松懈的问题,县局要求把信访工作作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重点,作为事关整个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任务,克服畏难、轻视、厌烦、无所作为等错误思想和消极情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三是解决“短期行为”问题。针对“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不长效”的实际,县局着重强调了一把手责任、领导包案责任和引发信访问题主体的责任,将信访案件办结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评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用严格的责任落实,保障各项信访长效机制的有效落实。
强化职责,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一是切实强化执法理念教育。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将以人为本、人性执法的理念融入到执法工作中,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去解决问题,用实际行动履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承诺。二是切实改进执法方式。结合“三项重点”工程建设,总结推广严格公正执法的基本经验,提高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民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民警说话符合群众心意、办事贴近群众实际、执法保护群众权益,做到“进得了门、谈得上话、交得上心”,最大限度地化解群众不满情绪,推进警民和谐。三是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县局把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执法公正作为预防信访问题的重要抓手,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从执法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信访案件。推行案件主办责任制,建立案件限期办结制,严格案件考评监督制,坚持一案一评、一案一析、逐案评判,对案件调查取证、扣押财物、执法程序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逐一点评和纠正执法问题。对案情复杂、带有难度的案件,局党委专门召开案件调度会,听取执法单位和办案民警汇报,研究确定侦办原则、思路和措施,落实责任,最大限度消除执法中的不利因素。四是切实端正执法态度。教育民警站在群众的立场和观点上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用心领悟群众的感受,耐心倾听群众的心声,倾心解决群众的难题,切实做到工作和感情上融入群众。对群众反映的各类报警求助案件,事无大小,认真对待,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重视监督,确保长效机制落实
一是推行信访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对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工作不力引发群众到上级公安机关上访的,县局在对涉访单位通报批评的同时,涉访单位一把手要写书面检查,提出整改措施,直至扭转局面;对因同一原因引发群众第二次上访的,对涉访单位一把手实行诫勉谈话,抽出时间专门处理信访问题,同时追究具体办案人员责任;对因同一原因引发群众第三次上访的,视情节对涉访单位一把手采取组织措施,进行调整,并对相关民警作出严肃处理。二是推行信访工作奖惩机制。提出对信访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对发生信访问题的单位,在岗位目标责任制中扣除相应分值;对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记入领导政绩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依据;对年内发生1起群众有理上访的,发生3起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的,取消评先创优资格,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成功处理或解决遗留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的民警,在年终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向上级部门呈报立功;对全年未发生信访案件的基层所队,在岗位目标责任制中予以加分,并一次性奖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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