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特殊人群施援手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08-18  发稿编辑:韩春梅

 

 2014-2016年三年间我市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代理援助8件,对未完全丧失辨识能力的精神病人刑事犯罪提供刑事法律援助26件,为精神病人提供民事法律援助6件,有效维护了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对疑似精神病人和精神病人的诉求都认真进行了听取,详细解答他们的疑惑和提问。据统计,仅市一级法律援助机构在近三年时间内就接待了二十余名精神病人的来访咨询,这些病人大都是还没有完全丧失辩识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诉求大都是在法律上没有依据,但是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的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认真倾听,详细讲解,大部分人听取了律师的耐心细致讲解,都消除了疑惑,不再来访,有些病人到法律援助中心来访几十次,每一次接待人员都耐心讲解,比如南山印染厂工人张小刚,该同志1985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昆明工作,1990年调动到南山印染厂工作,由于精神病发作,在2000年被绵阳市三医院确认为精神病人,丧失劳动能力,但并未完全丧失辨识能力。从2015年开始,该同志为了办理提前退休,到法律援助中心来访四十余次,由于法律援助中心不是办理提前退休的机构,每次该同志来访,对其问题我们都耐心回答,并引导其向有权机构申请。由于其身份特殊,每次回答完毕后过不了多久,该同志又来访,每次都是相同的问题,但经过几年时间的悉心帮助和指导,该同志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目前办理提前退休事宜也正在稳步推进。(绵阳市法律援助工作科)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