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区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功为58名农民工讨回劳务报酬60余万元。
据悉,赖某等58名农民工于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在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承建的城南五和新天地三期工地打工,负责三期工地的项目经理夏某在工程结束后不知去向,累计拖欠劳务报酬96万余元(含利息)。经开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得知情况后,对该案高度重视,由于涉及农民工较多,前期已经由经开区劳动监察支队处理过几次都没有圆满解决,维稳压力大,申请人对政府和社会极度不信任,情绪波动很大。经司法所领导商议后,决定由经开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久太律师事务所联合办理,由久太律师事务所谭律师负责法律外围事物,而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和先期处理的有关部门联系,积极为农民工取证和做群众安抚工作。2016年10月31日,申请人陆陆续续来到法律援助站咨询,援助站工作人员一一耐心解答,做好调查笔录,和每个班主见面了解情况,尽可能的和每个工人见面沟通,一边安抚工人情绪一边收集组织证据,经过3天的分别询问,援助站不仅了解了案情也掌握了工人的思想动态,完成初步取证后,立即起诉至涪城区人民法院。
这起涉及58名农民工的讨薪事件经涪城法院的判决,农民工已经顺利拿到拖欠的工资60余万元。由于法律援助站合理疏导,诉前做足了群众思想工作,为诉讼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依法为农民工维权的职能作用。(经开区法援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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