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高村乡五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摸排发现一起矛盾纠纷,且纠纷双方家人聚集,有发生群体斗殴的风险。发现这一情况后,高村乡五一村调委会调解员主动介入,立即到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对此事进行了协调。
经了解,2017年3月,高村乡五一村邓某因新修房屋需要建设木材,便砍伐了自家林地的木材作为建设材料,同村村民李某得知后,认为邓某砍伐的木材所在林地是自己承包的,邓某无权砍伐自己承包林地的木材,遂找到邓某理论,而邓某坚持自己砍的木材所在林地是自己的。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发生骂架拉扯等情况,双方的家人也聚集在一起,情绪激动,稍有不慎,就会因一起误砍林木的小纠纷变成群体斗殴的大事件。
调解员从邻里口中得知:因某些历史原因,经双方申请,他们双方承包的林地进行了部分调整,后因洪水导致林地部分损坏和边界模糊,且长期未进行管理,这次突然发生此事,双方在边界模糊的情况下产生了争议。调解员在综合了双方的矛盾根源后,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解读《民法通则》、《森林法》、《土地管理法》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从人情世故、生活日常等方面,积极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劝说双方正确看待此事,稳定情绪,协商解决好误砍林木问题,避免因小失大,升级矛盾。经过现场勘查,查阅林权证等相关资料后,邓某承认自己误砍林木的事实,并主动提出赔偿。经过调解员协调后,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邓某承认误砍了李某林地林木的事实,邓某当场向李某赔礼道歉,并表示今后不会在发生误砍李某林木的事情。二、李某认为邓某砍伐的林木也不多,所以自愿放弃索赔,不要求邓某赔偿。三、双方当场对争议的边界进行了核实,并对边界进行了标注。至此,一起林木纠纷得以成功调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傅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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