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去年1月,市食药监局接群众举报,绵阳某宾馆有人违法生产保健食品,危害消费者健康。接此举报后,市食药稽查支队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群众举报的宾馆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武某正在宾馆房间包装加工标识某保健食品。经现场统计,共查获标识保健食品成品、包装纸盒、瓶身标签、说明书、空塑料药瓶、用于加工的工具设备货值金额共计30余万元。当事人武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处理结果】
案件当事人武某不能提供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存在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涉嫌生产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市食药局将该案移送市公安局侦查办理。最终,案件当事人武某因犯生产假冒产品罪被依法判决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8万元。
【案例评析】
本案中,当事人为了牟取金钱利益,在无任何生产设备场所的情形下,私自包装加工保健食品,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风险,对此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选择到正规的门店购买,购买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核对保健食品的标签标示,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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