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打工这么久,老板却不给我们工资,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有到法院来讨个说法”,2017年1月25日金某等十一人对平武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说道。当天正值农历腊月二十八,本该是家家户户团团员员的日子,金某等人还在为自己的血汗钱而奔走。据悉,金某等十一人于2016年9月到张某、刘某承包的位于阿坝州红原县的工地上从事民房修建工作,工程完工后因张某、刘某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向金某等人出具欠条一张。
平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了解到案情后,考虑到当事人文化程度、法律意识较低,当即决定启动诉非衔接机制,与司法、信访部门衔接给予当事人法律援助。经过对接,金某等十一人当天由司法局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在龙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由张某、刘某先行给付金某等11人共计11 000元民工工资,同时平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保证了调解协议后续具有执行效力,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消除了当事人之忧。
平武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的前沿阵地,与群众联系较为密切,群众利益无小事。近年来,诉讼服务中心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全县各部门的支持下推行司法为民理念,与其他部门联动司法,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推进了诉调对接工作,达到多元化解纠纷的目的,从而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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