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以来,平武法院在审理绵阳市晨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部分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系列案中发现,该公司与部分业主的纠纷形成已久,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原因是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
了解这一情况后,平武法院除了积极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调处矛盾纠纷外,还向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书中提出,该公司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细化合同内容,将服务项目、违约责任等内容约定明确,减少因约定条款的模糊和随意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自主管理的引导,注重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该司法建议得到该物业公司的及时反馈,对平武法院在处理物业纠纷系列案时付出的辛勤努力和法律指导表示感谢,并给出了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在小区内多张贴关于物业管理的字报,对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多宣传和指导;二是认真总结公司自身问题,在服务项目上多学习先进管理办法。(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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