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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11-14  发稿编辑:韩春梅

 劳动报酬终须付  多方协助快处理

案件类型:追索劳动报酬
办理方式:诉讼
指派单位:绵阳市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四川西华律师事务所  刘   洋
 
案情概要:
2008年9月左右,林某雇请受援人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部工作,负责整个项目部的销售及管理工作。最初约定工资为1800元/月,后因物价上涨,从2013年双方协议约定工资上涨为2000元/月。林某承诺待项目部房屋销售完毕后,将一次性解决受援人2013年1月-2016年6月的工资共计84000元整。但现由于林某个人原因,法院已经项目部房屋依法查封,故受援人向绵阳市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办案经过:
绵阳市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受援人申请后,指定四川西华律师事务所办理此案,四川西华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洋律师作为受援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接到指派后,通过查看证据本案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充分,仅仅是一个支付主体需要确认。刘律师通过绵阳市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查询到该项目部未进行工商登记,马上通过本案的工资明细表、说明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考虑到本案林某现已无法联系,通过多方努力,找到林某的近亲属配合处理此案,使一个本来需要长达半年的诉讼之路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便处理完毕。
办案心得:
本案是一个极为普通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主要的困难时本案的法律文书送达及其不便,如果通过公告程序则需要让受援人面临冗长的诉讼之路,在与法院的沟通协作下,使本案得到了及时快速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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