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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平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一位王姓老大爷,家住平武县城内,是一位退休职工,由于老伴数年之前就已过世,目前独自一人在家生活。当法官问及有无子女时,王大爷说他有三个女儿,其中两个已经结婚并定居在外地,还有一个小女儿在外打工,并没有正式工作。老人请求法院能够帮助他把小女儿带回家,帮助照料起居等,他愿意把每月工资作为生活开支给小女儿。
了解基本情况后,李法官表示,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王大爷不应单纯要求小女儿一方对他尽赡养义务。从当前的现实情况看,三个女儿都已有自己的生活,并且从经济上给予了王大爷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王大爷真正欠缺的仅仅是心理和精神方面慰藉。对此,李法官提出建议,如果王大爷愿意可以跟随子女生活,也可以在日间照料中心集体生活。王大爷说,这几年来他始终一个人生活,感到很孤单,他也理解三个女儿都很忙,平时也很少回家,他并没有强迫女儿给予生活费,只是希望他们能够常回家看看,多陪陪他安享晚年,此外别无他求。
在同老人交流沟通后,李法官立即打电话给王大爷的三个女儿,并转达了王大爷的内心想法。三个女儿均表示,平时确实对父亲的关心太少,疏忽了父亲的感受,今后一定抽时间多回家,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王大爷也听到了女儿的答复,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说自己到法院并没有想到要起诉,就是想找法官帮助自己说说心里话,这下,他的意愿达成了,对今后的生活又充满了期待。王大爷对李法官再三表示感谢。(孙家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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