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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念一闪蚀两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1-01  发稿编辑:韩春梅

 

贼念一闪,蚀掉两千,他再也不敢动歪心思了。12月18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强阳光,1985年生,四川省江油市武都镇农民,初中文化,平时给人的印象是好人一个。他在手机上网聊天时,认识了付大捷,付大捷就请强阳光到家中作客。强阳光便于今年7月15日欣然前往。付大捷年纪跟强阳光差不多,但比强阳光会挣钱。强阳光经常看到付大捷数钱,心里十分羡慕。而付大捷跟强阳光接触了两天,发现强阳光远非网上聊天那么阳光有素质,就渐渐冷落了他。这点,强阳光也感觉到了。7月17日早上7点,强阳光起床时,看到付大捷放在床头柜的钱包胀鼓鼓的,就拉开拉链,把里面的2300元盗走,之后不辞而别。“反正你钱多,我拿2300元也没什么。”他安慰自己道。

付大捷醒来后,发现强阳光和钱包里的2300元一齐失踪,遂报警。警方火速前往强阳光的家中,将其挡获。强阳光对行窃一事直供不讳。案发后,强阳光把2300元退还给付大捷。

12月18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强阳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67条、第52条、第53条之规定,判决强阳光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兰有斌  梁柱生 程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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