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自2009年初被全国普法办确定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以此为契机,将争创省级法治城市与同步推进市级法治县区有机结合,不断创新举措,以“法治创建”为载体,推动普法和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宣传造势 全民参与
绵阳市将创建法治城市融入“五五”、“六五”普法之中,多举措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全民参与意识,保障了创建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规划建立移动通信短信法制平台,定期向全市移动通信用户发送创建法治城市和普法短信;搭建网络媒体法制平台,全面实施所有互联网网站固定宣传法制城市创建制度;搭建城区电子法制宣传平台,在城区已经建成的LED电子宣传系统中,全面宣传法治城市创建和普法工作;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在绵阳电视台、绵阳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辟“普法”、“法治城市创建”专栏,以法律常识、法治事件、重大案件等为题材,以案说法;巩固小区固定法制宣传专栏,在全市的村、居民小区、集市、工地、景点、各单位等建立法治城市创建宣传专栏,进行普法和法治创建宣传;推动法制主题公园建设,在绵阳城区打造2个法制主题公园;组织法制文艺节目,将法制宣传活动融入各项大型活动,自编自导自演的法制节目寓教于乐;举办法制知识竞赛,检验普法和法治创建成果;在全市3758个行政村(社区)规划建立法制图书室,确保基层群众及时学习法律法规和法治创建知识;建立全市法律知识考试题库,确保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对象提升法律素养和创建法治城市的领导、管理、服务水平。
市委市政府在城区文化广场隆重举行了法治城市创建启动仪式,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出席,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市级各部门负责人、各行业组织方队参加,上万市民到场聆听动员讲话;80余个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展出创建、普法展板400余块,扩大普法和创建成果宣传面,同时现场设点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各县(市、区)、乡镇同步启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绵阳电视综合频道向全市市民现场实况直播,各县(市、区)、乡(镇)设分会场,各村、社(社区)设集中收看点1700余个收看,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深入人心。
政策支撑 硕果累累
绵阳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五项措施,为“创建”提供了保障。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将法治创建的“10个大项”、“92项指标”任务,印发到各县(市、区)、各部门,明确到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对法治城市创建进行专项督查,将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专门听取法治城市创建汇报,解决创建中的相关问题;市委宣传部、法建办、司法局联合行文,整合启动全市宣传资源,开展法治城市创建宣传;各级财政加大投入,保障创建工作经费需求,全市“普法”和“创建”经费在“五五”普法基础上均增加预算一至二倍以上。
绵阳市在创建法治城市中不断创新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规范管理,有序推进。从规范法治城市创建内容、制度建设、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环境、基层建设、法律监督等方面,找准法治城市创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规范法治城市创建标准,以细胞单元的法治化建设为重点,以开展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为抓手,分类制定创建标准,实行量化考核,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使法治城市创建落到了实处,取得显著成效。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绵阳市先后有三台县被中宣部、司法部命名为“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涪城区、江油市、三台县被省法建办命名为“首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涪城区范家村、三台县菩堤村等4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绵阳市实验高中等12所学校荣获“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称号;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被授予“诚信守法企业”称号, 116个单位被命名市级法治城市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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