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按照游仙区会前讲纪说法的要求,游仙区司法局指派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红斌同志在区政府五届第4次常务会议上讲解《国家赔偿法》。区政府领导和列席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胡主任重点强调了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并举例说明了“二者仅一字之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却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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