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油法院围绕争创“两个一流”的工作目标,提出“强基层、带队伍、增质效”的工作思路,确立了“案件下沉、人员下沉、指导下沉”的基层法庭建设方案,切实将感情融入到基层、将工作服务到基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案件下沉——便民
“原告破坏小区绿化带种菜,确实不应该;可被告出面劝阻时,方式过于粗暴,也有些欠妥。”近日,经江油法官李光旭一番语重心长的说服,一对七八十岁的老姐妹握手言和。
邝太婆今年73岁,是企业的退休工人。近年来,由于生活区物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住户私自开垦绿地栽种蔬菜,邝太婆见状,到楼下“开荒”种菜。她才把菜苗到地里,住在同一栋楼的今年84岁的张太婆就怒冲冲地走过来,把邝太婆种下的菜苗拔了。
邝太婆大怒,跟张太婆争执起来,并相互抓扯。期间,张太婆失去重心,跌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经诊断,张太婆腰、臀、腰椎等部位不同程度受伤,并引发麻痹性肠梗塞,需住院治疗。十几天后,张太婆伤愈出院。
张太婆家属到邝太婆家交涉,要求赔偿张太婆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3380元,但遭到拒绝。张太婆及家人只好把相处几十年的老邻居邝太婆告上江油法院,请求判令邝太婆赔付经济损失3380元。
经过江油法院三合法庭调解,邝太婆最后赔付张太婆经济损失1800元。“案件下沉硬是好,方便!我家住在法庭附近,一抬脚就到了!”张太婆走时由衷称赞江油法院的作法。
江油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光荣告诉笔者,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知识产权以及与公司、证券、票据有关的特殊类型案件由民一、民二庭办理以外,其余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自诉案件均由基层法庭办理。并将原来由民一、民二庭管辖的中坝、太平两个乡镇的案件调整由基层法庭审理。
人员下沉——利民
目前江油法院共有三合、武都、双河、青莲、彰明、二郎庙、小溪坝、雁门8个基层法庭。基层法庭有干警34人,其中,法官16人,书记员9人,聘用制法警9人。
江油法院以优化干部结构为突破口,实行“人员下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了干部最高任职年龄、青年干警培养锻炼制度。以制度为依据调整基层干警结构,大量高学历、高素质的干警被充实到基层法庭工作。调整后,4个法庭实现一审一书一法警的配置,3个法庭实现两审一书一法警的配置,1个法庭实现四审两书两法警的配置,干警平均年龄35.6岁,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
“江油法官,我来起诉自己,请求江油法院判令我承担并履行员工张某的相关法律责任。”近日,江油某铸钢公司老板来到江油一基层法庭,对江油法官说。这是咋回事? 原来,张某1994年1月进入铸钢公司从事炉前冶炼工作,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为他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日期只截至2010年12月底。去年2月19日,同在公司上班的张某的儿子因工死亡,张某请假回家料理丧事。后来由于张某与公司就儿子死亡的补偿及善后处理等分歧较大,至今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期间,张某多次向公司提出结束假期回来上班,但都被公司以其子死亡一事的纠纷未解决为由拒绝。
张某见状,便向江油仲裁委提出申请,江油仲裁委依法裁决:铸钢公司在收到裁决书生效5日内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24990元,支付张某去年2月份上班19天的工资952元,为张某补缴去年1月至2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662.4元。
铸钢公司不服,向江油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江油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同时判决自己向被告张某支付经济补偿3570元,支付去年2月份的2天工资200元。
最后,经江油法官苦口婆心调解,铸钢公司按每月1200元标准给郑强补发从去年2月至今年4月的基本工资共计18000元,张某重回公司上班。这样的调解,双方都心悦诚服。
这仅仅是江油法院“人员下沉”后成功调解的一例。
指导下沉——亲民
江油法院以提升案件质效为着力点,实行“指导下沉”。派驻两名副科级实职领导协助分管副院长分片区指导法庭工作,以建制为基础,实行片区统筹、协调分案的原则。强调审判质效,通过质效指标分析、动态监控等形式进行跟踪管理。引入纪检监察机制,连续两个季度质效排名最后一位的部门负责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从而增强中层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清官难断家务事,糊涂账更难理清。然而,近日江油法官却在相关领导的指导下,理清了一笔让当事人和旁听席上所有人都“糊里糊涂”的账目,让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孙某诉称:黄某收了我的收条后,并没有付款给我!被告黄某反驳:如果我没有付款,你会给我写收条吗?
一起因农民工结算工资时手续不明引发的经济纠纷,在江油法院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法官多次主持庭上调解,终于促使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我请求人民法院主持公道,为我和兄弟们讨回6万元血汗钱!”前不久,四川省安县农民工孙某气冲冲来到江油法院立案,状告江油人黄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孙某说,去年,他带领一帮家乡民工在四川省彭州市一在建商住楼楼盘项目部黄某处分包了四号楼及地下室水电安装工程。同年7月中旬,该工程完工,结算人工费时黄某欠孙某人工费6万元,并出具欠条一张,欠条中黄某明确承诺在3个月之内付4万元,余下2万元在年底付清。逾期后,经孙某及其他民工多次催收,黄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孙某只好起诉到江油法院。
因涉及到农民工讨薪,该案引起了江油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光荣的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一位经验丰富的副院长前去指导,并指示落实善于调解的女法官印邦兴主审此案。然而,该案看似简单,其实却扑朔迷离。在庭审过程中,孙某出示了黄某于2011年7月22日出具给他的欠条。欠条确实写明欠孙某人民币6万元,承诺3个月之内付4万元,余下2万元当年底付清。
然而,被告黄某辩称:在2011年7月19日工程完工后,双方已对人工费进行了结算,总人工费677520元,他以前预付孙某562664元,剩余的114856元已与结算当天支付给孙某。孙某还当场给他出具了一张收到114856元的收条和承诺保证。为了支持自己的说法,黄某出示了有双方签字的结算书,以及孙某当时出具的收条、承诺书等相关的证据。
庭审一时陷入僵局,这笔“糊涂账”越算越“糊涂”。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利益,主审法官印邦兴在副院长的指导上,多次召见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近日,经过反复做工作后,双方当事人最终于自愿达成协议;由黄某当庭一次性付给孙某3万元,该案到此了结。
江油法院实行“三下沉”后,精品迭出,效果明显:今年1—5月,共受理各类案件3198件,同比上升28.18%;审、执结2134件,同比上升126.3%:未接1064件,同比下降31.44%。基层法庭共受理案件1280件,同比上升39.74%,占全院诉讼案件总数的55.12%。今年一季度,江油法院的审判质效均名列绵阳市、四川省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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