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安县人民法院秀水人民法庭和辖区内五家公安派出所举行“庭所对接”联动机制座谈会,正式拉开安县人民法院秀水人民法庭和公安派出所“庭所对接”的序幕。
今年安县人民法院秀水人民法庭在陶毅院长以及院党组的关怀和指导下,立足审判,主动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庭所对接”制度的建立,搭建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平台、新载体,为构建和谐社会,及时化解辖区内的社会矛盾,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庭所对接”作为一个新平台,整合、优化了人民法庭、派出所的工作资源,将法院工作平台前移,与公安警务工作形成了全面对接的工作模式。双方工作上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形成了依法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的良性互动机制。“庭所对接”,关键是抓好落实,在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制度对接。建立健全人民法庭与派出所的工作联系机制,确保信息流畅地互联互通,明确对接内容及责任,加强对接工作的协调、管理和落实;加强硬件设施保障,将法院工作平台前移,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提升对接工作开展的效果。
二是,强化人员对接。建立“庭所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推进法庭和派出所开展各项对接工作;法庭、派出所各确定一名干警担任“庭所对接”专职联络员,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实时联络等方式,便于几家的信息资源进行及时的交流和沟通,携手开展相关工作,达到“信息交流在先、矛盾化解前移”的工作目标。
三是,强化措施对接。对各种矛盾易激化的民间纠纷、轻伤自诉案件及突发事件,派出所可第一时间联络法庭,进行诉前调解,与法庭共同调处矛盾;法庭在依法工作过程中遇到阻碍的,派出所也可在接到法院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协助法庭工作人员办案。派出所加大对人民法庭法律文书送达工作的支持力度,协助人民法庭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准确、及时、高效完成。
四是,强化能力对接。确立“庭所对接联席会议”制度,法庭与派出所定期双向通报受理的民间纠纷和民事案件的情况,把握辖区内纠纷发展变化规律,不断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共同探索和加强联调工作,依法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法庭、派出所共创和谐,安县人民法院秀水人民法庭与辖区内五家派出所建立的“庭所对接”制度,围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不断提高司法社会化服务水平这个中心议题,从而形成了法院与公安机关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性互动。
下一阶段,“庭所对接”工作将进一步深化并持续发展,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和工作协调制度,切实提升基层政法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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